
很久以前,「玩Band」被視為「是一件很吵的事」。爵士鼓打得零零落落、吉他時常如殺雞一般(像初練練小提琴時一樣?!),主唱他自以為很有"風格"的演出方式讓人不敢恭維,bass則是久久彈奏一個單音好像一點都沒有存在感。在那個年代,我看到畢業舞會上的五月天前身,覺得他們好帥!!我也要來玩團!!!
(我也要來找玩吉他的男朋友!!!!!)
然後我的男朋友果然是彈吉他超帥的傢伙(眼睛冒愛心~~)!當時,台灣並沒有什麼有名的樂團,我們一邊聽著Oasis、Radiohead、Coldplay,啊,還有日本的X Japen、Globe跟"Do As Infinity(大無限)",然後,一邊愛上拖拉庫跟五月天等本土樂團。......結果引言這麼長,都還沒講到「角頭」。XD
「角頭」是當時願意提供給這些還不熱門的樂團表演空間的一個特別的所在,在《團團團團團》中,阿信也有提到要感謝"張四十三",然後還跟我的愛在台上互虧怎麼沒有留下老師的電話「你看看你(指)」。XD
因為「角頭」,所以我們才有海洋音樂祭、才有董事長、才有四分衛、才有五團合體......,〈夾子大樂隊〉的七彩霓虹燈也是角頭出的,他們也是很妙的樂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