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命名  

前一陣子大家紛紛出走痞客邦的時候我沒走,一方面是我懶,沒錯,另方面在這邊也好久了,一個地方換到另個地方,好不容易累積了好多的生活紀錄,要這樣搬走實在是會捨不得。
但是今天上來看到一則通知...

這幾年我買的都是299的VIP,變成APP之後,我買個4樣就超過三百了。
或許是網路需要經營,所以要使用者付費,可是...這樣變相地大幅漲價,不會太虧待我們這些因為懶或因為情感而一直留在這裡的人嗎?

難道...真的要再換個地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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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卡特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